根据《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》黑办发〔2006〕32号文件精神,根据林业区划工作的需要,结合省森工林区区划办公室的实际情况,特制定公开招录高校毕业生方案。
一 、黑龙江省第二森林调查规划设计院简介
黑龙江省第二森林调查规划设计院建制于一九六五年,座落在黑龙江省绥化市中兴东大街132号,按处级事业单位管理,经费由省财政全额拨款。负责全省的森林资源调查、监测、预报、评价工作;承担专业调查、规划设计、森林经营方案编制、自然保护区及森林公园的规划设计工作;承担省内森林资源连续清查和三级监测体系的测设、评估及伐区验收等工作;各类基地、景点、道桥、苗圃等总体规划及勘察设计工作。
现有编制为280名,实有在职职工241人。工程技术人员116人,其中:高级工程师37人,工程师64人,一九九○年林业部核准该院为全国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甲级单位。
二、 招录原则
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,贯彻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录取的原则,实行按需设岗,公开申报,择优选拔。
三、 黑龙江省第二森林调查规划设计院招录计划(见附表)
四、招录基本条件
1、遵纪守法,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,在学校未受过任何处分。
2、爱岗敬业,具有创新精神、奉献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,服从组织分配。森林调查岗位要求全部为男性。
3、身心健康,能胜任本职工作。
4、具有从事本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。
5、学历应为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高校毕业生。
五、考核办法及程序
1、公布招录信息
2、资格审查
对参加报名人员的基本情况,如学历、学位、专业技能、综合素质、岗位等进行审查。审查通过者,方可参加考试、考核。
3、考试考核
笔试,报名人员参加省森工总局统一组织的考试。
面试,对通过笔试人员进行面试。
4、拟录取人员的确定
招录岗位与报名人员原则上不低于1:3。具体考试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,对其业务能力、思想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情况进行考核,通过考核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,未通过考核的应聘人员,将不予录用。
5、录用
对确定录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,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,情况特殊可延长,最长不超过6个月,试用期满合格,予以正式录用,不合格,取消录用。
六、报名时间、地点、联系方式及联系人
报名时间:2009年3月5日至2009年3月20日
联 系 人:张有为 赵玉秋
联系电话:0455-8222587
地 址:绥化市中兴东大街132号
邮 编:152054
附表
省第二森林调查规划设计院
2008年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计划名细表
需求专业 |
人数 |
相关条件 |
所需岗位 |
备注 |
林学 |
3 |
本科以上 |
森林资源外业调查 规划设计 |
|
林学 |
3 |
专科以上 |
森林资源外业调查 |
|
计算机 |
3 |
本科以上 |
统计 制图 软件应用 |
|
园林 |
1 |
本科以上 |
综合规划 |
|
农艺 |
1 |
专科以上 |
综合规划 |
|
管理学 |
1 |
专科以上 |
综合规划 |
|
会计学 |
1 |
专科以上 |
财务科 |